是针对当事人不服商标局对就商标有关事项所作处理决定而提出的复审请求、由商标评审委员会重新进行审查的法定程序。
需提供的文件和材料:
(1)《商标代理委托书》:委托商标代理机构代理的,需提供盖有申请人章戳的委托书。大陆以外地区的申请人要在中国申请商标复审的,必须委托商标代理机构进行。
(2) 各类复审申请书:委托代理机构申请商标复审的,由代理机构制作。
(3)理由和证据材料
商标异议答辩
是指商标异议案的被异议人在法定期限内对异议理由以书面形式进行辩驳的法律行为。
需提供的文件和材料:
(1)商标异议申请书;
(2)明确的请求和事实依据,并附有关证据材料,异议理由书应有异议人的签字或加盖公章;
(3)被异议商标初步审定公告的复印件(可从网上下载);
(4)异议人的身份证明。
(5)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6)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商标异议申请的,还须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